曾擔任某立委服務處助理的林姓男子,被控於民國98年4月間向想陳情的辛姓民眾詐騙款項得逞;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,依詐欺罪判林男1年4月徒刑確定。

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,98年間擔任某立委三重服務處秘書的林姓男子,在同年4月間接獲辛姓民眾陳情,指母親因醫院看護疏失致死,希望藉由立委向媒體公諸報導。

檢方起訴指出,林男於同年6月至9月間,巧立名目向辛姓民眾佯稱可透過立委向他人疏通、動員人力抗爭、召開記者會、在報紙刊登廣告等,先後詐騙新台幣5萬、10萬、30萬元;辛姓民眾發現受騙後提告;林男遭立委辦公室撤職。

全案一審依詐欺罪判處林男1年6月徒刑;高院調查後,認為林男於98年5月間以動員百人抗爭為由,向辛姓民眾收取5萬元後,確實有動員,只是到場人數太少,不如預期,這部分不構成詐欺;其餘犯行依詐欺罪判處1年4月徒刑,全案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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